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及第30條條文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411號令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及第30條條文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411號令公布 2022-02-112022-02-11 劉怡君劉怡君 0 Comments 3:26 下午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 (一)第27條之1規範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形,原規定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 […] Read MoreRead More
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教育部臺教學(三)字第 1100016368 號函修正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審核及人才資料庫維護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人才資料庫審核及維護要點」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教育部臺教學(三)字第 1100016368 號函修正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審核及人才資料庫維護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人才資料庫審核及維護要點」 2021-08-052021-08-05 劉怡君劉怡君 0 Comments 1:47 下午 請點選此連結 :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人才資料庫審核及維護要點 Read More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