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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則

第十六條

本校以軍訓室為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收件單位。收件單位收件後,除有性平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所定不予受理事由外,應於三日內將申請人或檢舉人所提事證資料交付性平會。

經認定未受理調查之事件,由性平會備案。並由收件單位指派專人處理相關行政事宜,本校相關單位應配合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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